出差结束恰逢周末怎么办?培训结束应按期返回,不应无故延期逗留。培训期间恰逢法定节假日且无培训安排,经培训机构同意方可自行活动,且相关费用应由个人支付。认定是否属于“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”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:个人旅游产生的费用是否使用公款,包括直接使用公款或事后报销旅游费用等情形;是否影响执行公务,如果是在培训上课期间也属于工作时间,即使没有使用公款也可能构成违纪行为。
考察期间有人提议顺道去景点转转怎么办?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既然是考察等公务活动,就不应随意更改行程、采取绕道等方式进行旅游观光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牢固树立纪律观念,一定了解清楚纪律规定和政策要求,主动向组织汇报情况,切不可心存侥幸,擅自行动,莫因“一念之差”换来“一纸处分”。作为公职人员,出差考察是公务需要,不能随意更改行程、私自脱离组织、利用公款等进行与公务不相干的事情,更不能私自修改凭证、发票等来编造出差行程。未经组织批准,考察行程不得随意更改,如果借机公款旅游,应给予纪律处分。即使是自掏腰包的“顺道游”,也会让本该严肃认真的公务出差变味,党员干部如果大张旗鼓到风景区参观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,即使自费也可能构成违纪。
接待单位每顿都安排了工作餐怎么办?按照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,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,确需要宴请的,一般只安排一次,外地来访人员,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。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,出差人员应当按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。要特别指出的是,如果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,既要追究违规公务接待的决定者、组织者和参与者,也要追究对违规公务接待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。